公路養護工程
公路養護劃分為小修保養、中修、大修和改善四類。
1、小修保養工程:對公路及其一切工程設施進行預防保養和修補其輕微損壞部分,使之經常保持完好狀態。它通常是由養護道班在一年小修保養定額經費內,按月(旬)安排計劃每日進行的工作。
2、中修工程:對公路工程設施的一般性磨損和局部損壞進行定期的修理加固,以恢復原狀的小型工程項目。它通常由基層養路機構按年(季)安排計劃并組織實施。
3、大修工程對公路設施的較大損壞進行周期性的綜合修理,以整體恢復到原設計標準,或在原技術等級范圍內進行局部改善和個別增建以逐步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的工程項目。它通常由基層養路機構或在其上級機構的幫助下,根據批準的年度計劃的工程預算來組織實施。
4、改善工程對公路及其工程設施因不適應交通量和載重需要而分期逐段提高技術等級,或通過改善顯著提高通行能力的較大工程項目。它通常由地區養路機構或省級養路機構根據批準的計劃和設計預算來組織實施或招標完成。